366. 有人认为,人之所以会表现出不同的道德和智力品质,是由于有许多个分别拥有某种特殊资质的灵性化身其中的结果。对于这一观点,应当如何看待?
“若稍加思索,你就会意识到这种说法是何其荒谬。一个灵性最终必须具备所有的资质,而他要取得进步,需要一个统一的意志。倘若一个人是多个灵性的结合体,何来这种统一的意志?这个人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个性,因为一旦死去,这些灵性便如困鸟出笼,纷散而去。人们常常抱怨他们不理解某些事情,但有趣的是,当有一个非常显而易见的解释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反而又问题多多,自找麻烦。这样的观点显然又是一个将结果当作原因的例子;它本归因于人类,而异教徒却将其归因于上帝。他们信奉众神,认为万物皆神。然而,即使在这些异教徒中,理智之人也能看出这些现象无非是一个原因所导致的结果,而这个原因就是唯一的上帝。”
在这一方面,物质世界和道德世界有诸多相似之处。以前囿于物理现象的表象时,我们相信有不同类型的物质存在。现在,我们知道,这些不同的现象其实只是一种基本物质的变形。不同的品质和素养是同一原因的表现,它只有一个灵魂或道成肉身的灵性,并没有多个灵魂——就像一架风琴能弹出不同的声音,这是同一种空气作用所产生的结果,而并不是说,有多少种声音,就得有多少种空气。倘若承认这个存在争议的理论,即意味着,一个人失去或获得某种天赋或倾向,是由于某个灵性离开了这个人的肉体,或者说另一个灵性进入了这个人的肉体所致;这样一来,这个人就变成了一个没有个性,因而也就没有责任的多重存在。此外,这一理论与许多灵性能够证明自身个性和身份的显灵事例也是相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