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之书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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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厌世、自杀

943. 有的人往往会毫无道理地对生活感到不满,这种不满从何而来?
“源于懒惰,源于信仰的缺失,通常还源于厌足感。”

“对于秉天赋而善用自身能力者而言,劳动并非空洞乏味的苦差,充实的日子过得飞快。他们耐心而坚毅地承受着生活的磨难,因为他们希望等待自己的是更踏实和持久的幸福。”

944. 人们是否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
“绝对没有!只有上帝才有这样的权利。那些故意自杀之人是对这一律法的违逆。”

■ 自杀总是故意的行为吗?
“那些精神错乱的自杀者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945. 对于那些因为对生活不满而自杀之人,应该怎么看待?
“愚蠢可笑!他们为何不工作?生活本就不是如此沉重的负担。”

946. 那些为了逃避世间烦扰和失望而自杀之人呢?
“没有勇气承受生活不幸的可怜人!上帝会帮助那些受苦受难之人,而非那些既无力量也无勇气之人。人生的磨难是命中注定的考验或赎罪。唯有毫无怨言坦然承受之人才能获得幸福——这是他们应得的回报!对于毫无虔诚信仰却希望能够侥幸得到帮助之人,这便是灾祸!机会或运气——借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虽能给他们带来一时的好处,却会在日后让他们更加残酷地感受到自身话语的空虚。”

■ 那些将不幸者逼至绝境之人难道不用承担自身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吗?
“不幸之人!他们必将遭受报应,正如谋杀他人就必须伏罪一样。”

947. 那些对困境感到心灰意冷并绝望而死之人,是否等同于自杀?
“的确就是自杀,但比起那些心怀仁慈默默承受之人,那些背后的推手或本有可能阻止这一行为的人罪过更大。不过,如果他们缺乏定力和毅力,或未能充分利用自身智慧来摆脱困境,那么他们仍然无法得到彻底宽恕。倘若他们的绝望源于自身的虚荣,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是那些虚荣心战胜了智力,羞于以体力劳动为生,宁愿死于饥饿,也不愿降低其所谓社会地位的人,那么他们只会更加不幸!在一个对一无所有之人表示善意,却在有人需要的时候狠心将其抛弃的冷酷无情、自私自利的社会,敢于面对这个社会的批判,努力与逆境抗争之人难道没有百倍的崇高和尊严?为着一个根本不关心他的社会的看法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本身就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948. 为了逃脱罪行的耻辱而自杀之人与因为绝望而自杀之人一样应当受到谴责吗?
“自杀并不能抹去一个人所犯的错误。相反,这是错上加错。有勇气做坏事就应当有勇气承担后果。上帝是审判者。他有时可能会根据具体原因减轻其惩罚。”

949. 为了避免给自己的子女或家人带来耻辱,这种自杀是情有可原的吗?
“这种念头和做法其实无济于事;但他们自认为是在做好事,上帝会考虑他们的初衷,因为他们的自杀是一种自我赎罪。尽管其初衷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一错误,但错误始终是错误。此外,如果你们能消除各种社会偏见和暴行,就不会引发更多的自杀事件了。”

那些为逃避自身罪行所带来的耻辱而自杀之人证明了一点,那就是比起上帝的评价,他们更在意别人的评价,因为他们将背负着自己罪行返回灵性生活,而且剥夺了自己在今生今世为自己赎罪的手段。与世人相比,上帝往往更不宽容。他只赦免那些诚心悔改之人,并体谅我们为赎罪而付出的努力;然而,自杀本身是于事无补的。

950. 对于那些为了早日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而结束自己生命之人,应如何看待?
“也是愚蠢之人!行善积德,这才是他们达到这一状态的更可靠方式。自杀只会延缓他们进入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日后,他们自己也会要求返回尘世,完成因执迷不悟的念头而提前结束的这一世生命。无论什么错误,永远不会有力量打开仅对上天关照之人开放的圣殿大门。”

951. 为拯救他人生命或为邻里做贡献而牺牲自己生命之人是否值得称道?
“如果是这样的初衷,那么这种行为是崇高的,因此,这种牺牲不能算作自杀。但是,上帝反对无谓的牺牲,倘若其受到了虚荣心的玷污,便不能欣然视之。除非是出于无私的目的,否则牺牲将毫无功德可言。遗憾的是,那些做出此等牺牲之人有时有着不可告人的动机,这会削弱其在上帝眼中的价值。”

在上帝眼中,任何以自身幸福为代价而做出的牺牲都是有着无上功德的行为,因为这是对仁慈法则的一种践行。此外,因为生命是我们在尘世最值得珍视的资产,那些为了邻里利益而舍弃自己生命的人并不是犯罪:而是做出牺牲。尽管如此,在这样做之前,他们仍应想清楚自己的生是否比死更有意义。

952. 有的人明知自身的欲念会加速自己的死亡,却不能再进行任何抵抗,因为习惯已将这种欲念转变成真正的生理需求,对于这种因荒淫无度而致死之人,是否应视为自杀?
“这是一种道德自杀。你难道不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犯有双重罪过的吗?他们缺乏勇气,屈从于口腹之欲。而且,他们还忘记了上帝。”

■ 他们与那些因绝望而自杀之人相比,谁的罪孽更深重?
“前者有时间来思考自杀,因此他们的罪孽更为深重。而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自杀之人,有时会出现一种精神错乱的谵妄。前者的惩罚要比后者重得多,因为惩罚总是与对自身错误的认知成正比。”

953. 当一个人看到不可避免的、可怕的死亡就在眼前时,他选择故意死亡来缩短自己的痛苦,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吗?
“不等待上帝设定的寿限,这永远是错误的。此外,他们怎么能确定自己时限已到呢——即使出现了——或者怎么能确定自己在最后一刻是否有可能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帮助呢?”

■ 我们承认,在通常情况下,自杀是应受谴责的,但我们又认为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缩短的生命只不过是几个瞬间而已。
“尽管如此,这也是缺乏忍耐精神以及不服从造物主意志的体现。”

■ 在这种情况下,自杀行动的后果是什么?
“一如往常,需要按照情况的轻重来相应地赎罪。”

954. 不必要地危及生命的鲁莽行为是否应受到谴责?
“如果没有主动的意图或害人的意识,就没有任何罪过。”

955. 在某些国家,女性在其丈夫尸体上故意自焚致死的行为是否算是自杀,她们必须承受后果吗?
“她们这么做是对某种偏见的屈从,其往往更多是出于被迫,而非自愿。她们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职责,而这并不符合自杀的特征。她们的借口是自己的无知和缺乏道德发展。这种野蛮和愚蠢的习俗将随着文明的发展而逐渐消失。”

956. 对于那些因无法承受失去至亲至爱之痛而希望在死后与他们重聚的自杀者,他们能达成这一目的吗?
“他们的结果与他们所希望的正好相反。他们将无法与所爱之人重聚,而是更长久地远离他们,因为上帝不会奖赏懦弱的行为,这是一种侮辱,它表明了对神圣上天的不信任。他们将为自己那一瞬间的疯狂行为付出代价,他们希望减轻的痛苦会不减反增,他们也不会得到希望获得的补偿。”(参见第 934 节)

957. 通常而言,自杀会对灵性的状态产生怎样的影响?
“自杀的后果会有很大的差别。没有规定的惩罚,在任何情况下,后果始终与产生后果的原因相对应。然而,自杀者无法逃脱的一个后果就是失望。此外,结果对于所有人并不都是一样的——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有的人立即就能为自身所犯的错误赎罪,有的人则需要在来世为自己的错误赎罪,而他们的来世将比自我了断的那一世更加糟糕。”

事实上,根据观察证实,自杀的后果并不总是相同的。然而,对于所有的暴力死亡案件以及突然了结生命的后果,有一些共同的线索。其中最重要的是联结灵性与肉体的纽带具有持久性,它在提前断裂时几乎总是处于最强韧的状态——不像自然死亡,这种纽带会逐渐减弱,直至生命完全消失。这些不幸事件的后果是灵性混乱的延长,其次是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灵性会拥有认为自己仍然活在人世的幻觉。(参见第 155 问和第 165 问)

在一些自杀事件中,灵性和肉体之间持续存在的亲密关系会产生一种肉体附于灵性之上的反应,灵性会被迫目睹其与肉体分离的过程,因而产生一种充满痛苦和恐惧的感觉。这种状态会一直持续到被终结的生命本应延续的时限。这一结果并不具有普遍性,但是,那些因为缺乏勇气而自杀之人逃脱不了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这些人迟早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为其所犯的错误赎罪。因此,一些曾在世间极为不幸的灵性表示,他们在前世选择了自杀,但后来自愿接受新的考验,试图让自己以更大的毅力来承受新的考验。对于有的人而言,它会表现为一种与物质联结的纽带形式,他们徒劳无功地寻求释放自我,以便去往更幸福的世界,但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后悔自己做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却只收获了失望。

宗教、道德和哲学无不谴责自杀是违背自然法规的行为。通常,所有人都会告诉我们,我们无权故意缩短自己的生命。但为何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利呢?为何我们不能自由地结束自己的痛苦呢?这需要灵性主义学说来解答这些问题,从那些屈从于它之人的实例来看,自杀不仅是一种违反了道德法则的错误(这一因素对于某些人而言并无多大重要性),而且这种鲁莽行为不会带来任何好处——事实上,结果恰恰相反。这并不是灵性主义教给我们的某些理论,而是灵性主义在我们面前列举的真实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