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書 以靈性主義為依託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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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孝敬父母”這條誡命是仁愛和愛鄰里這一普遍律 法的結果;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父母都不愛,何以愛他 人?只不過,“孝敬”一詞從這一方面而言還有一項附 加義務:孝順。上帝以此指明,一個人愛父母,還必須 對父母尊重、體諒、謙恭和順從,這意味著我們有義務 以更嚴格的方式向父母履行仁慈要求我們為他人所做的 一切。這種責任理所當然地也應延伸到那些取代父母之 人,他們的功德更甚,因為他們的奉獻並非一種義務。 凡是違反這條戒命之人,上帝總會予以嚴厲的懲罰。

孝敬我們的父母不僅需要尊敬他們,還意味著在他 們需要之時為他們提供幫助,在他們年老時承歡膝下, 待奉左右,讓他們頤養天年,天倫永樂。

真正的孝順展現在父母貧乏之際。什麼才算是真正 履行了這條誡命呢?是能讓父母勉強糊口而不至於餓 死,自己不費吹灰之力,卻以為做了件了不起的大事? 還是說,僅僅將父母扔在簡陋無比的屋子裡,讓他們不 至於流落街頭就行了,自己卻獨自過著窮奢極侈的舒適 生活?倘若子女這樣做不是出於惡意,自己也不用以做 家務的形式來換取子女對自己的贍養,這樣的父母甚至 會認為自己是幸運的!難道年老體衰的父母就理應成為 年輕體壯的子女的傭人嗎?有哪一個母親讓尚在襁褓中 的孩子為自己的養育之恩支付過任何報酬?她何嘗計算 過孩子生病時,自己照顧過他們多少次,又何嘗在意過 滿足孩子各種需求時,自己費盡了多少周折?非也!子 女之欠父母,不僅僅在於當供給父母起碼的生活之需, 更在於竭盡所能讓父母感受到照顧與關愛,正如自己兒 時曾經受到父母的照顧與關愛一樣,這是一筆神聖的債 務。唯有這種孝順才會為上帝所悅納。

因此,一個人若不懂得感恩父母在自己幼弱之時給 予自己的幫助,不懂得感恩父母不僅讓自己擁有了健康 的體魄,還讓自己擁有了高尚的人格,不懂得感恩父母 為了能讓自己幸福安寧,再苦再累也任勞任怨,這樣的 人必將有禍。這些忘恩負義之人有禍了,因為他們自己 也會受到忘恩負義的懲罰;他們將受到來自至親至愛之 人的打擊,有時是在現世的生活中,當然也有可能是在另一個世界,到那時,他們曾讓人承受過的,他們自己 也要親身承受。

的確,有的父母不承認自己的責任,對自己的子女 未盡到父母應盡的義務;然而,上帝自會懲罰他們,但 他們的子女不能。責備自己的父母不是為人子女該做之 事,因為他們自己也許理應受到如此待遇。如果仁慈律 法要求人們做到以德報怨,寬容別人的缺點,不講他人 的壞話,忘記和原諒別人的錯誤,甚至要愛自己的敵 人,那麼對於自己的父母又何止是這些義務呢?因此, 子女對待自己的父母,必當遵循耶穌關於對待他人的所 有戒律,而且每個子女都應當告誡自己,任何一種行 為,若對陌人生而言是理當受到譴責的,那對自己的父 母就更是如此,前者或許還僅僅是一個過錯,後者就有 可能演變成犯罪,因為此舉不僅缺乏仁慈,還增加了一 條忘恩負義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