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之書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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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公正、仁愛與仁慈法則

1. 公正與天賦權利 2. 財產權與盜竊 3. 仁慈與睦鄰之愛 4. 母愛與孝心


1. 公正與天賦權利




873. 對公正的感情是自然產生的 ,還是通過後天觀念形成 的?
“人對於不公正思想的反抗 ,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本性 。 道德的進步無疑強化了這種情感 ,但後者並不是前者所創 造的 :上帝已將公正放在人心 。正因如此 ,你會發現那些 單純質樸之人對於公正的理解 ,往往比那些學識淵博之人 更為更準確。”


874. 如果說公正是一項自然法則 ,那麼人們對它的理解為 何會有所不同 ,以致於一個人以為的公正對另一個人而言 卻意味著不公不義呢?
“這是因為人們常常將自身的欲念與這種情感混為一 談 ,這樣反而會有辱公正之名 ,正如人所具有的其他大多 數自然情感一樣 ,這些情感會讓人從一個錯誤卻有利於自 己的角度去看待事物。”


875. 我們應如何對公正進行定義?
“公正在於尊重每一個人的權利。”


■ 這些權利由何決定?
“它們由兩個方面決定:人類法律和自然法則。人類 所制定的法律是與其風俗習慣和性格特徵相適應的 ,因此 , 這些法律中所規定的權利也會隨著知識水準的發展而發 生相應的改變 。看一看現行的法律 ,不難發現儘管其並非 盡善盡美 ,卻仍然制裁了中世紀時期所盛行的權利 。那些 過時的權利在你看來可能顯得有些怪異 ,但在當時卻是公 正和自然的 。因此 ,人類所確立的權利並不總是符合公正 。 法律只對特定的社會關係做出了規範,而在私人生活中, 許多行為僅屬於個人良心所管轄的範圍。”


876. 除人類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外 ,什麼是依據自然法則的 公正基礎?
“基督已經告訴了你們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a] 。 通過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權利得到尊重的願望 ,上帝將一 切合理公正的法則都放在了人心 。在任何情況下 ,如果一 個人不確定自己該如何對待自己的鄰居 ,他應當問問自己 , 在類似的情況下 ,他會希望鄰居如何對待自己 。上帝給予 世人的指引,最可靠的莫過於一個人的良知。”

的確 ,合理公正的標準展現在 :己所欲己者 ,施於人 ;而非 己所不欲己者 ,施於人——這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既然我們 以個人的願望作為標準或出發點 ,不希望自己受到傷害 ,那我 們肯定也應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我們的鄰居 。縱觀歷史 ,人類的 所有信仰都是試圖讓自己的個人權利佔據上風 。而基督教區別 其他信仰的崇高之處在於 ,它將我們的個人權利作為了我們鄰 居權利的基礎


877. 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 ,是否需要承擔任何特殊義務?
“是的,這其中第一項就是尊重他人的權利,因為尊 重他人權利之人永遠是公正的 。在你們的世界 ,許多人忽 視公正法則 ,人人冤冤相報 ,給社會造成了諸多麻煩和混 亂 。社會生活既賦予了人權利 ,就會要求其承擔對等的義 務。”


878. 一個人有可能分辨不清其自身權利的範圍 ,那如何才 能讓他清楚地知道這一點呢? “在同樣的情況下,他認為鄰居的權利相對於自己而 言有何限制,反過來推論即可。”


■ 但如果每個人都將自己的權利歸因於鄰居的權利 ,那 主從關係又當如何解釋呢?難道這不會導致權力之間的 無政府狀態嗎?
“無論是最卑微的人,還是最偉大的人,天賦權利對 於每個人而言都是一樣的 。上帝在造人之時並無任何偏心 , 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 。這些權利是永恆的 ,而那 些由人確立的權力則會隨著制度的變遷而消失 。此外 ,每 個人都能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優點和缺點 ,並且會自覺尊 重那些擁有美德和智慧的德高望重之人。需要強調的是, 這會使那些自視高人一等之人能清楚自己所承擔的責任, 方可贏得這種尊重 。如果權威來源於智慧 ,等級制度就不 會受到影響。”


879. 實行純粹公正之人應具備的品格是什麼?
“真正的公正是以耶穌為榜樣,因為他擁有睦鄰和仁 慈之愛,沒有這二者,就沒有真正的公正。”



2. 財產權與盜竊



880. 在人的所有天賦權利中,位居第一的是什麼?
“生存權。因此,任何人都無權用其同胞的生命來進 行嘗試,或做任何可能損害後者俗世生命之事。”


881. 生存權是否賦予了一個人為了在不能再工作的情況 下退休而積累謀生手段的權利?
“是的,但他必須作為一個家庭,像蜜蜂一樣,通過 誠實的勞動,而非簡單地通過自私自利的方式積累財富。 甚至某些動物也可為其提供這樣的例子。”


882. 一個人是否有權捍衛其通過工作所積累的一切?
“難道不曾聽上帝說 :‘你不可偷竊’[b] 以及耶穌說 : ‘把凱撒的東西還給凱撒’?”[c]

一個人通過誠實的勞動而積累的財富是屬於他的合法財產 , 他當然有權利捍衛 ,因為勞動果實的所有權代表著一種與工作 權和生存權一樣神聖的天賦權利。


883. 擁有財富的欲望是天然的嗎?
“是的,但若一個人對於財富的渴望只是為了自己以 及個人的滿足,那麼這就是一種自私的欲望。”


■ 但是 ,能夠養活自己的人就不會成為別人的負擔 ,那 麼誰不希望擁有合法財富呢?
“有的人非常貪婪 ,他們積累財富卻不讓任何人受益 , 或者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念 。你認為上帝會認可這樣 的行徑嗎?相反地 ,如果一個人通過工作積累資源 ,目的 是為了幫助自己的同胞們踐行仁愛與仁慈的法則 ,那麼他 的工作便會受到上帝的福佑。”


884. 合法財產具有怎樣的特點?
“只有在未損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所獲得的財產才是 合法的。”(參見第 808 問)

仁愛與公正法則禁止我們對他人做己所不欲之事 ,同樣也譴 責一切違背此法則獲取財產的手段。


885. 財產權利是否毫無限制?
“毫無疑問,合法獲得的一切事物均屬財產;但正如 我們所說 ,由於人類立法的不完善 ,其規定的傳統權利往 往與自然公正背道而馳 。這正是為何人類會隨著自身的進 步以及對公正的深入理解而不斷對法律進行改革的原因。 上一個世紀的完美 ,在下一個世紀看來可能代表著野蠻 。” (參見第 795 問)



3. 仁慈與睦鄰之愛



886. 耶穌所理解的“仁慈”一詞真正含義是什麼?
“善待每一個人,寬容他人的不完美以及寬恕他人的 冒犯。”

仁愛與仁慈是對公正法則的補充 ,因為愛鄰舍是要求我們在 能力所及的範圍內善待鄰居 ,為其做我們希望為自己所做的一 切。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彼此相愛,如同弟兄一樣。”[d] 耶穌認為 ,仁慈不僅限於救濟 ,還包括我們與人類同胞的所 有關係 ,無論他們所處的地位是與我們相同 ,還是低於或高於 我們 。它要求我們寬容待人 ,因為我們需要寬容待己 ,它禁止 我們羞辱不幸之人——但事實往往恰好相反 ,這樣的現象極為 常見 。在結交富人之時 ,我們會對他們給予慷慨的照顧和關注 ; 但是如果他們是窮人 ,我們會覺得根本不值得為他們擔心 。然 而 ,他們的處境越是悲慘 ,我們越是應該避免羞辱他們的不幸 。 真正的好人是希望讓不如自己之人變得更好 ,縮小他們與自己 之間的差距。


887. 耶穌還說過 :“要愛你的仇敵 。”然而 ,愛我們的仇 敵難道不是與我們的自然傾向相違背嗎?靈性之間缺乏 情感共鳴難道不會使彼此之間產生敵意嗎?
“毫無疑問,一個人是難以對自己的仇敵產生溫柔與 熱烈的感情的——這並不是耶穌的本意 。愛仇敵是指要原 諒他們 ,要以德報怨 。唯有這樣 ,我們才能站在他們之上 。 若一心報復,只會讓我們變得比他們更加低下。”


888. 我們應如何看待救濟?
“淪落到乞求施捨的人在道德上和身體上貶低自己, 以致使自己變得麻木不仁 。一個以上帝律法和公正為依託 的社會應該為弱者的生活提供幫助 ,而非羞辱他們 。它應 該確保那些無法工作之人存活 ,而不是讓他們聽命於機會 或他人的善意。”


■ 那麼,你是在譴責施捨嗎?
“非也,應當受譴責的不是給予窮人東西,而是給予 他們的方式 。善良之人理解耶穌所說的仁慈 ,他們會尋找 那些身處危難卻不會坐等援手之人。”

“真正的仁慈永遠是和善親切的,其既展現在行為本 身 ,也展現在行為的方式 。施人以恩惠而心懷憐憫 ,可修 雙倍功德 。反之 ,施人以恩惠卻心懷傲慢 ,受恩者雖因需 求被迫接受,但其內心卻難以感動。”

“要記住,在上帝眼裡,炫耀之心會抵消慷慨行為的 功德 。耶穌曾說 :‘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為’[e] 。這是告 訴你不要用傲慢玷污仁慈。”

“有必要區分嚴格意義上的救濟與善行。最需要幫助 的人並不一定是乞討者 ,因為害怕被人羞辱往往會阻礙真 正的窮人 ,他們通常會默默地忍受痛苦 :懂得發現和説明 有需要之人 ,且從不炫耀賣弄 ,這樣的人才擁有真正高尚 的靈魂。”

“彼此相愛,這是統領一切的法則,也是上帝掌管世 界的神定法則 。仁愛是有機生命的吸引法則 ,正如吸引是 無機物質的仁愛法則一樣。”

“永遠不要忘記 ,一個靈性 ,無論其進化程度的高低 , 或其作為道成肉身或尚未化身的靈性地位如何 ,他永遠位 於一個引導和完善他的高級靈性與他應當對其履行同樣 職責的低級靈性之間 。因此 ,我們應心懷仁慈 ,但並非迫 使你從錢包拿出一個硬幣 ,然後冷酷地扔給那個鼓起勇氣 向你乞討之人的仁慈 。而是 ,相反地 ,我們應走出去幫助 那些並非一眼所及的貧困之人。寬容你身邊之人的過錯, 不要鄙視他們的無知和墮落 ,要教育和改造他們 。要溫柔 和仁慈地對待所有不如你先進之人,包括最低級的生命, 這就是對上帝律法的遵守。”
聖·文森特·德·保羅



889. 難道沒有人是因為自己的過錯而淪為乞丐嗎?
“當然有,但如果他們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教他們 踐行上帝律法 ,他們就不會淪落到自我放縱 ,自我墮落的 地步 。在這一點上 ,其首先取決於你所在星球的進化程度 。” (參見第 707 問)



4. 母愛與孝心



890. 母愛是人類和動物共同的美德 ,還是一種本能的感覺?
“兩者皆有。大自然賦予了母親對自己孩子之愛,以 確保其順利存活下來 ;但在動物之間 ,這種情感僅限於滿 足後代的物質需求 ,一旦沒有這種需求 ,這種情感便不復 存在 。而人類的這種愛會持續一生 ,它包含了一種奉獻和 無私 ,從而使其昇華到了真正美德的範疇 。甚至在孩子死 後 ,母愛也不會消散 ,會穿越墳墓伴隨著孩子 。你可以清 楚看到 ,這種愛比動物之間的情感更具包容性 。” (參見 第 205 問至第 385 問)


891. 如果母愛是與生俱來的 ,那為何有的母親會憎恨自己 的孩子,而且往往從出生之日起便如此?
“有的時候,這是孩子的靈性所選擇的考驗或贖罪 ——如果其前世曾是一個壞父親 、壞母親或壞孩子 (參見 第 392 問)。在這種情況下,壞母親只能是一個更低級靈 性的化身 ,是為孩子所選的考驗設置障礙 。不過 ,這種違 反自然法則的行為並不會受到懲罰 ,而孩子的靈性則會因 克服了這些障礙而受到獎賞。”


892. 當父母的孩子為其帶來悲傷時 ,難道他們不會因為未 感受到本應感受的溫柔而被原諒嗎?
“不會,因為這是一項委託給他們的任務,他們的使 命是要盡一切努力讓孩子走上善良之路(參見第 582 問和 第 583 問)。此外,這種悲傷往往是父母從小縱容孩子養 成壞習慣的結果。正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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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譯者按。
[b]《出埃及記》20:15。——譯者按。
[c]《馬太福音》22:21,《馬可福音》12:17。——譯者按。
[d]《馬可福音》12:31。——譯者按。
[e]《馬太福音》6:3。——譯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