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之書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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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繁衍法則

1. 世界人口 2. 種族的繼承與進化 3. 繁衍的障礙 4. 婚姻與獨身 5. 多配偶制


1. 世界人口



686. 生命的繁衍是自然法則所規定的嗎?
“這是顯而易見的 ;沒有繁衍 ,物質世界便會消亡 。”


687. 如果人口繼續以我們現在所見之勢頭不斷增長 ,地球 是否遲早會不堪重負?
“不會。上帝早已預見到這一點,他會讓世間萬物始 終保持平衡 。上帝做任何事都不會毫無用處 。人只看到了 大自然的冰山一角,故無法感知其整體之和諧。”



2. 種族的繼承與進化



688. 目前 ,某些人種正在明顯減少 。他們是否會有一天完 全從地球上消失?
“是的,但其他種族會取而代之,就像你有一天也會 被其他人取而代之一樣”。


689. 今天的人類是重新創造的 ,還是由原始人進化而來的 後裔?
“他們皆為相同的靈性。他們轉世輪迴是為了在新的 肉體中完善自我,但他們還遠未達到圓滿的程度。因此, 人類現有的種族隨著自身的發展 ,正有佔領整個地球以及 取代正在消亡的種族之趨勢 。此外 ,他們也將經歷自身的 消減和滅絕時期 。到時 ,會有更加完善的其他種族取而代 之 。今後的人將成為現代人的後裔 ,正如今天的文明人類 是遠古時代的蠻荒和野蠻人的後裔。”


690. 從純粹的物理角度來看 ,現有種族的身體結構是一種 特殊的創造 ,還是由更原始的肉體通過繁衍的方式演變而 來?
“人類的種族起源早已消失在歷史的漫漫黑夜之中。 然而 ,既然所有人都屬於同一個人類大家庭 ,那麼無論每 一個種族的原始起源為何 ,他們都能相互融合 ,形成新的 人種。”


691. 從生理的角度來看 ,原始種族獨有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以犧牲智力為代價而擁有發達的蠻力。現有情況則 與之相反 :人類更善長以智慧行事 ,而非憑力氣幹活 ;儘 管如此 ,他們卻取得了百倍的成就 ,因為他們懂得如何將 大自然的力量化為己用 ,這一點是動物所無法企及的 。”


692. 借助科學對動植物種類進行改良是否有違自然法則? 讓它們遵循正常的發展軌跡難道不是更符合這一法則的 規定嗎?
“凡事都必須以達到圓滿為最終目的。人類本身就是 一種工具 ,上帝以此作為達成其意志的一種手段 。既然圓 滿乃自然所向 ,那麼凡是有利於這種圓滿的 ,皆是符合這 一意志的。”


■ 但在對各類物種進行改良的過程中 ,人類往往為個人 情感所驅動 ,目的無非是為了增加自身的享樂 ,再無其他 。 這難道不會有損他們的功德嗎?
“倘若取得了進展,這些人沒有功德又有何關係?是 否應以自己的初衷使自身勞動獲得贊許 ,這取決於他們自 己 。此外 ,通過這種勞動 ,他們鍛鍊和提升了自身的智力 , 從這方面來說,他們獲得了最大的益處。”



3. 繁衍的障礙



693. 人類的法律和習俗無論從目的上 ,還是結果上 ,若對 繁衍構成了阻礙,這是否有違自然法則?
“凡是阻礙自然界運作的事物,都是與這一普遍法則 背道而馳的。”


■ 儘管如此 ,自然界的確有某些生物 ,包括動物和植物 , 它們毫無限制的繁殖會對其他物種造成危害 ,而人類自身 也將很快成為其受害者 。那麼 ,在這種情況下阻止其繁殖 也是錯誤的嗎?
“上帝賜予了人類一種超越所有其他生命存在的力量, 他們應善用這種力量 ,而非對此加以濫用 。他們可根據自 身的需求對繁衍進行調節 ,但不應不必要地橫加干涉 。人 類的智慧行動是上帝為了重建自然界的平衡而用於制衡 自然界中其他力量的一種手段 。這是人與動物的另一大區 別 ,因為人類是在擁有充分意識的前提下這麼做的 。反過 來,動物也參與了這一平衡。作為自我保護的一種手段, 動物被賦予了一種毀滅的本能 ;但儘管如此 ,這種本能同 時也促使它們阻止了其所食動物和蔬菜物種出現過度 、甚 而是危險的繁殖生長。”


694. 如何看待為滿足感官欲望而用於抑制生育的手段?
“它證明了肉體對於靈魂的駕馭,展示了人類是如何 深陷於物質之中的。”



4. 婚姻與獨身




695. 婚姻,即兩個人永久結合,是否違背了自然法則?
“它代表著人類的一大進步。”


696. 廢除婚姻對於人類社會有何影響?
“回歸獸性的生命。” 自由和偶然的兩性結合屬於自然狀態。婚姻是展現人 類社會進步的主要行為之一 ,因為它建立起一種休戚與共 的情誼 ,且見諸於任何一種文化——儘管其表現形式不盡 相同 。因此 ,廢除婚姻無異於讓人類回歸幼年之初 ,甚至 於將人類置於某些擁有穩定聯盟的動物之下。


697. 婚姻的絕對無法解除性是否屬於自然法則 ,還是僅僅 是一項人類法律?
“這是一項有違於自然法則的人類法律。但人類可以 修改其法律;唯有自然法則不可更改。”[a]


698. 在上帝的眼中 ,自願獨身是否是一種值得稱道的圓滿 狀態?
“並非如此,活得自私自利之人會觸怒上帝,誤導他 人。”


699. 對於那些渴望獻身於人類服務的個人而言 ,獨身難道 不是一種犧牲嗎?
“這是截然不同的。我之前所指乃‘自私自利者’。 為了善良之目的 ,任何個人犧牲都是積功修德之事 。犧牲 越大,則功德越大。”

上帝既不會自相矛盾 ,更不會將自己所造之物視為邪惡 。因 此 ,凡是違反神定法則的 ,上帝絕不會視之為功德 。儘管獨身 本身並無功德可言 ,但若是為人類之利益而放棄家庭生活的安 樂 ,這種獨身則代表著一種犧牲 ,便是功德無量的行為 。為實 踐善行而無自私自利之別有用心的個人犧牲 ,都會使人超脫於 物質之上。



5. 多配偶制



700. 兩性之間在數量上的近似相等 ,是否意味著二者所應 結合的比例?
“是的,自然界萬事萬物皆有一個最終目的。”


701. 在多配偶制與單配偶制之間 ,哪一個更符合自然法則?
“多配偶制是一項人類法律,廢除它是社會進步的標 誌 。在上帝看來 ,婚姻應基於彼此結合二人之間的愛 。在 多配偶制中 ,沒有真愛 ,一切不過是為了滿足感官之慾而 己。”

如果多配偶制符合自然法則 ,這將具有普遍性 ,那麼兩性之 間絕無可能達到數量上的平等 。多配偶制只能視為基於某種習 俗的制度或特定立法 ,然而 ,隨著社會的不斷完善 ,它也將一 點點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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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這也是靈性所預見的一種有趣現象 。在當時的歐洲 ,離婚法並不普遍 ,有的國家 很晚以後才頒佈這項法律。例如,義大利是在 100 年之後的 1970 年才出臺了首個離 婚法案。——譯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