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 那确保我们遗留下来的财产在死后得到很好的利用,这是否算得上功德?
“‘功德’二字有失准确,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遗憾的是,那些在死后才将财产捐出之人往往是自私甚于慷慨——他们想要的只是慈善之名,而非慈善之实。那些在生前自愿捐出财产之人将获得两大好处:拥有牺牲的功德以及因目睹受益者的幸福而产生的愉悦感。然而,自私总是会在一个人的耳边窃窃私语,说无论你放弃什么,都会剥夺自己的享受,并且它的声音往往比无私和慈善的更响亮,所以人们会以满足自身需求及其社会地位的要求为借口,守着自己的财产。怜悯不懂得给予的快乐之人,因为他们让自己没有机会真正获得人类最纯洁美好的享受。他们让自己经受财富的考验——这对其未来而言是一种无比艰巨和危险的挑战——上帝本希望对他们做出补偿,即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立即享受到慷慨的幸福。” (参见第 814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