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5. 是什么导致了人类法律的不稳定性?
“在野蛮时代,最强大的人是那些为了自身利益而制定法律之人。随着人类对于公正的深入理解,有必要对此做出修正。人类法律在接近真正的公正时变得更加稳定;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是为所有人而诞生的,是符合自然法则的。”
文明为人类创造了与其所占社会地位相对应的新需求。必须通过人类法律来规范这些地位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其欲念的影响下,人类常常会制定出违背自然法则的虚构权利和义务。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人为的权利和义务已从其法典中废除。自然法则是不变的,其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人类法律是可变的和临时的,这也是它能在人类幼年时期被赋予最强大权利的唯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