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之书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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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富不均

808. 财富不均是否源于能力差异——因为能力差异会导致某些人拥有比别人更多的获取财富的手段?
“是又不是。欺诈和盗窃之人又当何论?”

■ 对于那些继承到的财富,若并非不义之财,当如何看待?
“你对此所知几何?唯追根溯源,方知其是否洁净。你如何知道这些财富最初是否为掠夺而来,还是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然而,除了可能有失诚信的起源外,对于财富,即使是通过诚信手段所获之财富的向往,以及内心深处对于尽快敛财的渴望,你是否认为这皆是值得称道的感觉?这取决于上帝的判断,我敢保证,上帝的判断比人类的更加严厉。”

809. 如果一笔财富最初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那么其后来的继承者是否应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鉴于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因此当然不会对别人所犯的错误承担责任。但要知道,财富往往是某个人命中注定的,其目的在于让其有机会弥补不公。唯有理解这一点,才会感到幸福!倘若一个人以始作俑者之名对某一错误予以了纠正,那么这将视为两者的救赎,因为鲜有错误的始作俑者会生出此举之想法。”

810.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相对公正地处置我们的资产,而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对于我们在死后所采取的措施,我们需要承担责任吗?
“凡事皆有因果。善行之果是甜的,恶行之果则总是苦涩的。这一点要始终谨记在心。”

811. 有没有可能做到财富的绝对均等?是否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不,绝无可能。原因在于能力的差异与品性的不同。”

■ 然而,有些人认为这是解决所有社会弊病的补救办法。你们对此作何看法?
“这些人要么是教条主义,要么心怀贪婪和嫉妒。他们不明白自己所梦想的平等会很快被事物的力量所破坏。要与自私作斗争,因为它是你们社会的毒瘤。切勿追求不切实际的幻想。”

812. 如果说财富无法均等的话,那么幸福是否也是如此呢?
“此言差矣!不过幸福是相对的,只要人们和睦相处,每个人都可以享有幸福;真正的幸福在于将自己的时间用在自己喜好的事情之上,而不是从事对自己而言毫无乐趣的工作。由于每个人的天资各有不同,所有有益之事都会有人去做。万物原本是平衡的,是人类扰乱了这种平衡。”

■ 人与人之间是否能做到相互理解?
“只要遵行公正法则,人们就能相互理解。”

813. 有些人因自身的过错而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社会是否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是的,正如我们说过的,社会往往是导致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此外,难道不是社会应当注意这些人的道德教育水平吗?在缺乏教育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歪曲自身的判断力,而不是抑制其消极倾向。”(参见第 685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