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人类立法的进步794. 社会是否可以完全由自然法则来支配,而不必诉诸于人类法律?
“倘若法律能被人充分理解,并有人愿意践行,那么这样的法律就已足够。然而,由于社会有着自身的需求,特殊法律也就应运而生。”
795. 是什么导致了人类法律的不稳定性?
“在野蛮时代,最强大的人是那些为了自身利益而制定法律之人。随着人类对于公正的深入理解,有必要对此做出修正。人类法律在接近真正的公正时变得更加稳定;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是为所有人而诞生的,是符合自然法则的。”
文明为人类创造了与其所占社会地位相对应的新需求。必须通过人类法律来规范这些地位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其欲念的影响下,人类常常会制定出违背自然法则的虚构权利和义务。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人为的权利和义务已从其法典中废除。自然法则是不变的,其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人类法律是可变的和临时的,这也是它能在人类幼年时期被赋予最强大权利的唯一原因。
796. 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中,严酷的刑法是否有必要?
“堕落的社会当然需要更为严酷的法律。不幸的是,这些法律的目的在于惩罚一项已犯下的罪行,而非消除其根本原因。只有教育才能推动人类的变革,使其不再需要这样严酷的法律。”
797. 怎样才能驱动人类去修正其法律?
“通过环境的力量和德高望重之人的影响,自然而然地引导人类沿着进化之路前进。人类的大多数法律已得到了改善,其他的也迟早会被更新。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