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媒之書 或靈媒與召靈者指南

Allan Kar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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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協會的宗旨和組成

第 1 條——本協會的宗旨是研究與顯靈有關的所 有現象,以及這些現象在道德、物理、歷史和心理科學 中的應用。禁止涉及政治、宗教或社會經濟等相關問題。

協會名稱:巴黎靈性主義研究協會。

第 2 條——本協會由註冊會員、自由准會員、通 信會員組成。

對於因其個人職務或工作可為本協會提供重要服務的法國公民或外國公民,本協會可為其授予榮譽會

員資格。榮譽會員須每年改選。

第 3 條——本協會所接納的物件僅限於認同本協 會基本原則及其專案目標的個人、已經開始學習靈性主 義科學基本原則的個人、或因渴望獲得這方面的指導而 受到極大鼓舞的個人。因此,本協會應排除一切可能給 其聚會帶來麻煩的人,不論是出於敵對的態度或理論上 的分歧,還是出於可能在不必要的辯論上浪費時間等其 他任何原因。

所有成員都有義務表現出仁慈和禮貌,在任何 情況下,必須把普遍利益置於個人問題和自我重要性之 上。

第 4 條——要成為自由准會員,須以書面形式向 主席提出申請,並由兩名正式會員簽字支持,後者須對 申請人的意圖負責。

申請必須說明:1)申請人是否對靈性主義有所 瞭解;2)申請人是否相信靈性主義科學的基本觀點;3) 承諾完全遵守該規章制度。

申請須提交委員會,委員會應視情況給出批准、 延期或拒絕的意見。

申請人如對靈性主義科學一無所知或不理解本 協會的基本原則,則須延期考慮。

自由准會工有權參加所有的會議,有權參加活 動和研究小組,但沒有權利對本協會的行政管理事務進行投票。

自由准會員僅在入會當年為自由准會員,在該 年度結束時須批准成為本社團的永久會員。

第 5 條——要成為正式會員,須成為自由准會員 至少滿一年,且參加了一半以上的會議,並提供在此期 間申請人理解其關於靈性主義的信仰,其對本協會基本 原則的認同,以及在涉及同僚的任何情況下均會按照仁 慈與靈性主義者道德原則行事的意願等證明。

自由准會員定期參加本協會會議滿足六個月的, 如符合其他條件,可獲接納為正式會員。

如有三名正式會員支持,在准會員同意的情況 下,應按職權提出入會申請。然後,根據具體情況,在 委員會提出口頭報告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交本協會 表決。

只有正式成員才有投票權,並享有第 25 條賦予 的權利。

第 6 條——如本協會認為適當,應限制自由准會 員和正式會員的人數。

第 7 條——通信會員是指非巴黎本地居民,但與 本協會保持聯繫並向本協會提供對其研究可能有用的檔 的個人。通信會員可由一名正式成員的舉薦提名。